2月15日,邹平市红十字会接到明集镇柴家村董爱芹女士咨询遗体(器官)捐献的电话,董爱芹女士了解到遗体(器官)捐献这一社会公益事业后,希望能够到红十字会办理登记手续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耐心介绍了办理流程和办公地址,鉴于当天道路仍有结冰,建议董女士择期办理或者等待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上门登记。
2月18日,邹平市红十字会和明集镇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来到董爱芹女士家中,进一步向董女士详细介绍了遗体(器官)捐献的流程和细节,再次征询了董女士及家人的捐献意愿。董爱芹女士表示,希望在自己去世之后,把遗体献给科学研究和教学,把器官赠与需要移植的病人,把眼角膜移植给盲人,最后用身体来回报社会。她的女儿对母亲的行为也给予了充分理解和支持。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,董爱芹女士办理了遗体(角膜)、器官捐献登记手续,成为了邹平市2019年遗体(器官)捐献登记的第一例。
在交谈中,董爱芹女士表示有一件事一直挂在心头,希望爱心人士能够帮帮忙。1987年7月的一天,在淄博市辛店火车站附近,董女士的前夫不小心将他们四岁的女儿孟春燕丢了,此后多方寻找,一直没有找到。作为一个母亲,董女士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够再见这个女儿一面,也希望爱心人士多多转发,一起帮忙寻找。
董女士与女儿1岁多时的合影